行动自由是 ISC 科学自由与责任委员会 (CFRS) 寻求促进和维护的基本科学自由之一。 签证限制会破坏这些自由,并对国际合作产生负面影响。
1948 年《世界人权宣言》确认一个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他自己的国家,然后返回他的国家”(第 13.1 条)。
然而,一些国家当局为防止非法移民而采取的措施可能会使签证申请过程变得复杂、昂贵和不可预测。 当科学家需要签证才能旅行时,这可能会干扰国际科学会议、活动、教学机会和研究合作。
由于 COVID-19 大流行,会议和教学越来越多地在网上进行。 一些政府对科学家施加了限制,以限制他们参与在线聚会,通常是出于对国家安全的担忧。 这些限制可能会削弱研究人员之间的国际关系,并造成不同国家的科学家在获取信息和机会方面的不平等。
从事科学探究、追求和传播知识以及在此类活动中自由结社的权利,均载于《世界人权宣言》和 ISC 的 科学自由与责任原则. CFRS 呼吁国家当局保护和尊重科学家的行动自由。 任意签证限制和对参加在线会议的过度监管限制了科学家之间的知识共享,以及通过国际合作产生新知识。 这种限制还可能造成或加剧来自不同国家的研究人员之间的不公平,特别是在职业发展机会和促进科学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方面。
根据 ISC 章程第 7 条,所有组织或赞助国际科学会议的 ISC 成员——无论是在线还是亲自——都应确保科学家的参与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 这意味着会员必须考虑旅行科学家的签证要求以及数字会议的在线可访问性,并应努力确保所有参与者都能公平参与。 科学家个人有责任遵守签证要求和技术法规,并应向相关 ISC 成员提出他们面临的任何问题。
ISC 国际旅行和签证问题指南
ISC 的科学自由和责任原则要求科学家享有行动、结社、表达和交流的自由,以及公平获取数据、信息和其他研究资源的权利。 在倡导自由和负责任的科学实践时,理事会促进获得科学及其利益的公平机会,并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
作为自由与责任原则的守护者,科学自由与责任委员会制定了以下与科学相关的旅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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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ISC 本身或其成员安排或赞助的国际科学会议、活动、教学机会或研究合作不得基于政治或其他观点、种族、语言、宗教、公民身份、性别、性别认同、性方向、残疾或年龄。 因此,此类活动的设计应考虑到旅行和在线可访问性问题。
- 真正的科学家有权在其居住国之外进行与工作相关的旅行,前提是他们将在签证上注明的日期之前返回其正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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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活动和会议组织者:
- 在选择会议国家之前,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以保证他们将为真正的科学家出席和全面参与会议提供入境签证;
- 应至少提前 6 个月通知旅行科学家,在初始信息/邀请中详细说明如何以及何时获得签证;
- 考虑来自不同国家的研究人员面临的不同问题,并通知潜在参与者立即向组织者报告与签证申请有关的任何困难;
- 立即向主办会议的 ISC 成员报告与签发签证有关的任何困难。
对于会议赞助商:
- 赞助机构可向 CFRS 索取有关预定东道国过去有关为外国科学家提供签证的记录的信息;
- 如果在获得签证方面遇到困难,发起 ISC 会员应酌情与相关部门进行干预,并立即通知 CFRS。
对于旅行参与者:
- 签证申请应根据会议组织者提供的时间范围向有关当局提出。 在当前居住国(不是其公民身份)或居住国/公民身份在与会议主办国遇到政治困难的人提出的签证申请可能需要提前 6 个月申请会议;
- 与会者应注意,当前往会议目的地涉及途经第三国时,可能需要过境签证,申请可能需要长达 6 个月的回旋余地。 在制定旅行计划之前需要查阅适用的法规;
- 向签证签发机关提供所有必需的文件。 作为证明财务手段足以支付差旅费和在会议所在国逗留的证据,通常需要银行对账单、机票和预订住宿的复印件。 建议提供健康保险证明。 如果会议组织者或雇主承担这些费用,则应适当记录。 作为他们将在会议结束后返回您当前居住国的证据,学生和博士候选人应提供最新的大学入学文件和科学家就业合同;
- 如遇签证申请困难,有意参会者应尽快向会议主办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