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C 不时获悉在某些情况下,有人提议抵制科学会议,以此作为抗议或向国家当局施加压力以采取某些方式采取行动的机制。
参与科学探究、追求和交流知识以及自由参与此类活动的权利,如《世界人权宣言》和 ISC 的 科学自由与责任原则,应始终指导我们在这方面的决策。
科学中的自由和责任原则要求科学家享有行动、结社、表达和交流的自由,以及公平获取数据、信息和其他研究资源的权利。 理事会倡导自由和负责任的科学实践,促进所有科学家平等参与科学交流与合作的机会。 ISC 反对基于政治或其他观点、种族、语言、宗教、公民身份、性别、性别认同、性取向、残疾或年龄限制参加会议和其他科学活动。
根据 ISC 章程(章程二,第 7 条),组织或赞助国际科学会议的所有 ISC 成员都应确保科学家的参与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
科学事业需要科学家之间的个人接触和交流。 ISC 将科学视为全球产品的愿景依赖于跨学科和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效合作。 抵制往往是由科学家愿意谴责被认为违反这些原则的行为而引发的。 通常,抵制会议和活动最终会限制科学家之间的知识共享,并进一步将某些科学界与同行交流的机会隔离开来。 由于这些原因,ISC 原则上不应支持抵制。 个人科学家应该可以自由地选择参加科学会议,同时牢记他们不参加对更广泛的研究团体的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