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和社会发展正在深刻地影响科学实践的方式,要求我们重新评估科学自由和责任的核心原则。
背景
该项目现已完成,ISC 将继续开展外联工作以确保产生影响。ISC 正在探索开展第二阶段项目的可能性。
特 科学自由与责任原则 是国际刑事法院所有工作的核心,并被载入《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二章第七条。 ISC 章程和议事规则。它规定了科学家应享有的自由,同时又有义务从事负责任的科学实践和行为。当代社会中科学研究开展和应用的环境瞬息万变,这促使国际科学委员会重新审视这一原则的含义,以及国际科学委员会等机构在这种新的、快速发展的环境中坚持其基本原则的作用。
该项目探索了当代对科学自由和责任的含义和解释的观点,包括科学家向政策制定者提供建议的责任、向公众传播他们的研究成果的责任、以及倡导科学的价值和科学价值观的责任。
CFRS 为 ISC 成员、研究和教育机构以及科学家个人及其社区制定了全球性指导方针,指导他们如何规范当代科学中的负责任行为。特别关注那些正在努力加强其科学研究系统的国家。
活动和影响
写作组
- 理查德·贝德福德,怀卡托大学和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的名誉教授。
- 让-加布里埃尔·加纳西亚,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伦理委员会主席;以及法国巴黎皮埃尔和玛丽居里大学(UPMC)教授。
- 罗宾·格兰姆斯, 英国皇家学会和皇家工程院院士,帝国理工学院斯蒂尔能源材料教授。
- 威廉·哈夫曼, 荷兰奈梅亨 Radboud 大学哲学与科学研究副教授; 爱丁堡大学科学、知识和政策中心 (SKAPE) 的准成员。
- 夸莱沙·阿卜杜勒·卡里姆, 南非艾滋病研究计划中心 (CAPRISA) 副科学主任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临床流行病学教授。
- 龚克,南开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 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董事、世界工程组织联合会(WFEO)主席。
- 英迪拉·纳特,印度科学院教授(至 2021 年 XNUMX 月)。
- 谢丽尔·普拉格,西澳大利亚大学数学名誉教授。
- 汉斯·西博,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技术大学和挪威奥斯陆大学地球物理学教授。
- 科恩·维米尔、法国国立科学研究中心(CNRS)和巴黎大学研究教授;全球青年学院联合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