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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言论自由以及科学的自由和责任

在此博客中, Robert French 探讨合法表达的界限、大学在抵制不容忍方面的作用以及科学界为何必须帮助维护公开辩论。

正如最近发生的事件所表明的那样,言论自由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即使言论自由看似受到宪法保障、国际法或两者的保护,它也是有条件的。


关于作者

Robert French

Robert French

前任校长

西澳大利亚大学

Robert French

Robert French曾任澳大利亚首席大法官,曾任伊迪斯科文大学和西澳大利亚大学校长。2019年,他撰写了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言论自由报告。他目前担任澳大利亚宪法教育基金会主席,也是 ISC 科学自由与责任委员会.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 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面的、印刷的、艺术形式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然而,这项权利并非不受限制。第19条第3款对其作出了如下限定:

3.本条第2款规定的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它可能受到某些限制,但是这些限制仅应是法律规定的限制,并且是必要的:

(a)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

(b) 为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

第 20 条进一步限制了这一自由,禁止宣传战争和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煽动歧视、敌意或暴力。

这些有条件的保障在许多国家宪法和国际文书中都有体现。这些条件并不一定与言论自由原则相抵触,因为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然而,除了这些合法的限制之外,当今的言论自由正面临压力。这种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两极分化以及对不同观点群体之间激烈交流的容忍。

这些对言论自由的压力反映了公众话语和信任的更广泛趋势。 爱德曼信任晴雨表 这是一项长期开展的全球调查,旨在评估全球社会的信任程度。第25次年度调查于2024年10月和11月通过30分钟的在线访谈,对超过33,000名受访者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的信任度已从恐惧转向两极分化和不满情绪。正如爱德曼首席执行官所说 注意到:

我们现在看到一种零和思维,它将暴力和虚假信息等极端措施合法化为变革的工具。

爱德曼报告所称的“不满”现象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对可靠信息的困惑。63% 的受访者表示,越来越难以确定新闻是来自可靠来源还是来自主观臆断。

爱德曼的调查结果还得出了以下令人不安的观察结果:

令人震惊的是,十分之四的受访者(53% 的 18-34 岁受访者)赞成采取一种或多种敌对行动来带来变革,其中包括在线攻击他人、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威胁或实施暴力以及破坏公共或私人财产。

在社会文化两极分化、部分民众无法容忍多元化观点的当下,保护言论自由和公共秩序的宪法和国际公约或许会失效。对他人观点或信仰的反感甚至可能跨越意识形态和政治界限。不宽容并非“右派”或“左派”的专利。一些所谓保守派的尖锐不满与一些所谓进步派的油腔滑调的评判主义交相辉映。

在这一背景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必须抵制两极分化文化的束缚。它们必须避免对异端观点及其表达的排斥。

大学是科学的天然舞台,肩负着特殊的作用。它们可以树立榜样,让持有不同观点和对立观点的人们——无论他们是大学的访客、学生还是教职员工——之间进行​​积极的交流。大学必须确保其针对教职员工、学生和来访演讲者的行为准则不会仅仅因为导致某些人感到被冒犯甚至侮辱,就成为压制意见表达的武器。

虽然应该提倡尊重的言论,但“仇恨言论”一词的定义不应过于宽泛,以至于仅仅因为大学某些部门认为其具有冒犯性或跨越了某些非正式规定的红线,它就被用作压制言论的工具。批评甚至嘲笑某种宗教信仰可能会冒犯信徒,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他们的仇恨。另一方面,称某一信仰的信徒是应该被思想正确的人避开的愚人,则过界了。对科学假设的尖锐批评可能会被视为对提出该假设的人的侮辱。仇恨言论并非因此而产生。然而,指控某人持有某种科学假设要么是不诚实的,要么是愚蠢的,这可能会过界,造成无端的人身攻击。

一个社会现实是,宪法、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大学规章制度,无论多么严密,都无法超越文化。根植于不同世界观的社会群体之间长期存在的对抗文化,是社会凝聚力的慢性毒药,有时甚至不是那么缓慢。

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必须达成一致。他们的分歧可能非常强烈,并且基于价值观。信仰和观点可能受到攻击。信仰和观点本身没有权利。然而,人们有权获得对其基本人格尊严的承认,并且不应仅仅因为合法表达了观点而遭受人身诽谤或被指控为不当或不适当。

虽然校园言论自由至关重要,但它也受到维护教职员工和学生福祉和安全的一般义务的限制。大学应该有权采取措施,确保教职员工和学生免受不公平、不利的歧视或威胁或恐吓行为的侵害。但这项义务并不能成为采取措施保护任何人免受他人合法言论冒犯、震惊或侮辱的正当理由。

大学可以成为不同观点人士之间开展开放而激烈辩论的典范。即使不局限于个人观点,展现出宽容和尊重的文化,也能树立具有社会价值的榜样。它还能塑造毕业生的世界观,并提升他们在更广泛的全球社会中建设性地融入多元观点的能力。

国际科学理事会发表了 原则声明 这些原则尤其针对享有科学领域的言论自由和履行与此相关的责任。关于言论自由,《原则》 包括:

iii. 自由地促进和传播科学,造福人类、其他生命形式、生态系统、地球及其他领域.

这种自由与相关的责任相关:

iv. 以公平和包容人类多样性的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责任

[...]

vi. 有责任分享通过理论、观察、实验和分析方法产生的准确科学信息.

ISC 还于 2024 年 7 月发布了 关于大学作用的立场声明 在危机时期促进负责任的讨论和维护理性辩论。该声明断言:

ISC 认为,大学管理层应努力促进校园社区内负责任的讨论和理性辩论,同时不抑制和平行动或干涉社区成员行使言论自由。

国际社会主义委员会表示,不应容忍种族主义辱骂和仇恨的表达,包括反犹太主义和仇视伊斯兰教的表达。

《原则》和《立场声明》反映了科学表达自由与其负责任的实践之间的联系。它适用于科学自由,也适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它不能脱离支持或反对科学自由的政府和社会文化而孤立存在。任何不利于公开的公民话语的文化都不应被允许限制科学事业。

公民教育是大学等机构在相关问题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它与两极分化和对多元化观点的排斥密不可分。公民教育是对社会运作方式的基本理解。对社会基本基础设施的无知或误解,为散播分裂性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的传播者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而这些信息如今在社交媒体及其他领域普遍存在。有效行使科学自由需要科学家了解他们所属的社会以及他们所服务的社会。

没有人有理由对自己的社会感到自满。没有人能够免受根深蒂固的弱势群体、不满情绪、两极分化、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的影响。在强有力的公民教育项目的支持下,构建社会凝聚力和包容性文化是重要的全球目标。科学家有责任发挥自己的作用,支持一种能够有效且负责任地行使自由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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